河北中谷药业债权债权确认公示
河北中谷药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现将河北中谷药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或因提出异议经审查有变化的债权(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您不认可管理人的审查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或15日内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若逾期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提起诉讼,视为您认可管理人的审查结果,管理人将依法申请法院确认上述债权为无异议债权。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北大道9号华兴综合楼);联系人:于律师;联系电话:16632731377。)
